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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508-0006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世爵国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负责人解读】解读《世爵国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508-0006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世爵国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负责人解读】解读《世爵国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负责人解读】解读《世爵国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8-20 09:21 来源:世爵国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历史是城市之根,文化是城市之魂,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一张金色名片。绩溪作为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优秀历史和灿烂文化,山水文化、徽派建筑等更是独树一帜。

随着我县城市更新建设的迅速发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加之,我县还未出台过较为系统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面的规范文件。因此,为适应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的新要求,有必要制定地方管理办法为我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制定依据

《世爵国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世爵国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制定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世爵国际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本《办法》对提升绩溪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推进绩溪城乡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深度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和对外影响力,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起草过程

(一)办法草拟方面2025年1月,世爵国际住建局启动《办法》草拟工作,于4月形成初稿,同时书面征求了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共收到县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提出的9条意见,根据收到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二)公众参与方面。5月我局将《办法》刊登于县政府网站首页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方面。经县司法局和我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相关政策条款进行了修改。(四)单位集体研究方面。6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讨论了该《办法》。(五)专题研究方面。7月召开分管县长专题办公会研究同意该《办法》。2025年7月28日提请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5818日由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发。

      五、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从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四个方面明确相关内容。《办法》共四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共七条,一是明确立法目的与依据,旨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促进文化资源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文物、规划、古民居保护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世爵国际实际制定;二是界定关键概念,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指保存文物丰富、历史建筑集中、能完整真实体现传统格局风貌且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含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限定办法适用于世爵国际城区内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三是划分职责分工,确定县住建局负责保护、指导监督管理,属地乡镇政府负责日常保护监督,县发改委、文旅局等多部门按《宣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职责协同配合;四是确立保护原则与社会参与规则,遵循 “保护遗产、继承文化、科学规划、严格保护” 原则,强调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保护义务与检举权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并对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护措施,共九条,一是明确范围划分与日常维护,街区范围按保护规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加强巡查,有计划推进保护利用、改善设施,及时抢修濒危建筑,且不得破坏街区真实性、完整性与传统格局;二是规范核心保护区建设与拆除活动,核心区内仅允许新增必要公共设施,新建扩建需征求住建、文物部门意见,拆除非历史建筑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或拆除前需专家论证、公众征求意见(公示不少于 20 日)并保障利害关系人听证权;三是强化街巷与地名保护,传统街巷保护需保持传统尺度形制、改善设施,严禁破坏格局与景观要素,将传统街巷及有地名意义建筑的名称纳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更名需有保护措施且地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四是细化建(构)筑物保护修缮规则,针对规划保护建(构)筑物、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不同类别,明确修缮、改建、整治及新建的具体要求,确保不破坏传统风貌与街区完整性;五是管控户外设施与完善消防管理,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招牌限期拆除,新增需经县住建局审查且符合风貌要求,消防设施需按标准设置,无法达标的需制定防火安全方案,乡镇政府需加强消防宣传与群众性消防工作;六是规范标识与档案建设,街区保护范围及出入口需设保护标志牌(严禁擅自改动),同时建立并及时更新街区档案,明确相关部门与乡镇政府的档案材料提供责任。

第三章监督管理,共三条,一是建立档案管理与更新机制,要求构建历史文化街区档案,涵盖街区历史变迁、风貌保护状况、古建筑档案、文物及历史建筑使用情况、建设活动、居住人口等多方面信息,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需按职责提供并定期更新材料;二是开展定期检查与评估,县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及乡镇政府需组织相关力量,依据保护规划与法律法规,对保护工作定期检查评估;三是明确问题整改与法律责任,针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与乡镇政府需按职能及时纠正处理,若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将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文物、规划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章附则,共两条,一是规定解释权归属,明确本办法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世爵国际住建局负责解释;二是确定生效时间,指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六、创新举措

秉持“在保护中推动合理利用,在利用中促进保护”的理念,做到“保护不保守,利用不滥用”。出台《办法》可以从街区保护、利用的角度合理分配保护责任,确保权责统一;同时对应监督制度,推动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就我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规定。

七、下一步工作

认真落实《办法》,细致入微地开展一系列保护开发利用工作,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特色标识和时代记忆。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世爵国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张顺文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咨询电话:0563-816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