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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爵国际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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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510-0003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世爵国际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安防办〔2025〕28号
生成日期: 2025-10-21 发布日期: 2025-10-21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510-0003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世爵国际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安防办〔2025〕28号
生成日期: 2025-10-21
发布日期: 2025-10-21
关于印发《全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 15:35 来源:世爵国际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世爵国际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全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抓好全县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超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县安防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整治重点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分为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和密闭设备3类。

(一)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

(三)密闭设备,如船舱、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

三、整治范围和职责分工

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分行业领域聚焦重点场所及设备开展全覆盖整治。

(一)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领域、非煤矿山领域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

(二)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市政设施、建筑施工、物业小区、城市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等领域。

(三)县交通局牵头负责交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企业等领域。

(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畜禽养殖、畜牧屠宰、农村沼气等领域。

(五)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领域。

(六)县发改委(县粮储局)牵头负责粮食仓库领域。

(七)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

(八)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绩溪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属地范围内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责任。

四、整治内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

1.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

2.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是否开展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

4.是否开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5.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6.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批程序;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5.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是否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其他物理隔离措施;

8.企业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9.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10.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

11.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2.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14.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各乡镇、县安防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等,逐项抓好落实,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主要包含工作开展情况(要有数据支撑)、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表(见附件),报送县安防办(县应急局收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