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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爵国际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0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日期: 2025-10-16
发文字号: 绩政办〔2025〕1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156266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0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日期: 2025-10-16
发文字号: 绩政办〔2025〕1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815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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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

绩政办〔2025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16日  

 

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

 

为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支持质量品牌升级。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第二条  支持食品安全建设。对培育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一次性奖励3万元。

第三条  支持标准化建设。对主导(排名前三)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第四条  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对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五条  支持商标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统一认定的除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六条  支持知识产权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七条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融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以商标权质押融资达300万元及以上,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企业,依照程序分别按所支付利息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  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对在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等案件中胜诉的权利人,根据生效的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按照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的20%予以资助,国内维权额度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维权机构8万元用于调解商标、专利纠纷以及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护、维权等工作。

第九条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鼓励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对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条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被列为省、市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类项目的,经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对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专利布局、专利预警、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运营活动,经验收通过的,按实际支付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按年度兑现(自202511日起计算),有效期3年。原《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等系列政策的通知》(绩政〔202220号)中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若干政策同步废止。对当年发生严重质量安全、拖欠税款、拖欠社保、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主体及不符合政策扶持的其他情形,不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为D类的不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同一奖项按“就高不就低”“同一事由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政策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有关规定调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政策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5-10-16 10:30 信息来源: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