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0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发文机关: |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发文字号: | 绩政办〔2025〕1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8156266 |
| 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76XA/202510-00004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
| 发文机关: |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民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 发文字号: | 绩政办〔2025〕18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标 题: | 关于《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8156266 | ||
关于《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
绩政办〔2025〕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
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
为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支持质量品牌升级。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第二条 支持食品安全建设。对培育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一次性奖励3万元。
第三条 支持标准化建设。对主导(排名前三)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第四条 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对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五条 支持商标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统一认定的除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六条 支持知识产权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
第七条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融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以商标权质押融资达300万元及以上,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企业,依照程序分别按所支付利息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 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对在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等案件中胜诉的权利人,根据生效的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按照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的20%予以资助,国内维权额度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维权机构8万元用于调解商标、专利纠纷以及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护、维权等工作。
第九条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鼓励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对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十条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被列为省、市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类项目的,经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对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专利布局、专利预警、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运营活动,经验收通过的,按实际支付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按年度兑现(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3年。原《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等系列政策的通知》(绩政〔2022〕20号)中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若干政策同步废止。对当年发生严重质量安全、拖欠税款、拖欠社保、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主体及不符合政策扶持的其他情形,不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于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为D类的不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同一奖项按“就高不就低”“同一事由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政策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有关规定调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政策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