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世爵国际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的通知》(绩政办〔2025〕18号,以下简称《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为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我局在《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等系列政策的通知》(绩政〔2022〕20号)中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若干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结合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特起草修订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起草依据
1、质量发展方面主要依据: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②《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③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2024版);④世爵国际关于印发《世爵国际质量奖管理办法》;⑤《关于开展第二批百家“食安名坊”培育行动的通知》(皖市监食生函〔2025〕3号)。
2、知识产权方面主要依据: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知发服字〔2019〕46号);④《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⑤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⑥《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行〔2024〕870号);⑦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25〕50号);⑧《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政策的修定进一步符合国家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的大政方针,也符合我县工作实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决策启动方面。在充分调研、学习借鉴上级和周边县市区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形成了《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初稿。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2025年6月4日至7月4日在世爵国际政府官网进行为期一个月面向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7月8日召开了相关企业代表参加征求意见会,同步组织相关领导、股室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研讨,形成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
(三)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8月6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县直相关单位参加的征求意见会,按各单位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8月13日,将政策提交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司法局进行公平竞争性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结果为通过;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我局对照意见进行完善,形成了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送审稿)。
(五)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9月18日,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送审稿)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6日,《世爵国际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绩政办〔2025〕18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推进本县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政策》涉及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两个方面,共十个部分。
(一)《政策》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质量品牌升级、支持食品安全建设、支持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一是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二是对培育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一次性奖励3万元。三是对主导(排名前三)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二)《政策》第四条至第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支持商标品牌建设、支持知识产权运用、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一是对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是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统一认定的除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是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是对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融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以商标权质押融资达300万元及以上,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企业,依照程序分别按所支付利息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五是对在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等案件中胜诉的权利人,根据生效的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按照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等合理费用的20%予以资助,国内维权额度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额度不超过5万元。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维权机构8万元用于调解商标、专利纠纷以及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护、维权等工作。
六是鼓励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对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是对被列为省、市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类项目的,经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对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专利布局、专利预警、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运营活动,经验收通过的,按实际支付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六、创新举措
相较于原政策,本政策条款紧扣国家最新政策,内容针对性更强,重点新增了食安名坊、高价值发明专利、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省市级知识产权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奖励项目,进一步符合当下国家质量和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的大政方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前期调研。通过网上公示、召开相关企业代表参加征求意见会等,有效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重点听取相关企业代表的差异化诉求,充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制定更贴合实际发展的政策。
(二)健全组织机制。通过召开部门研讨会、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会以及对政策进行合规性、公平竞争性审查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政策修订工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世爵国际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汪尊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6266